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17年11月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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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金森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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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 号 |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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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审批时间 |
文件全文 |
1 |
芒果干、半梅、雪花梅等蜜饯果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将环审表〔2017〕23号 |
2017-11-20 |
福建赛园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由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芒果干、半梅、雪花梅等蜜饯果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区,占地面积33亩,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年产芒果干500吨、半梅1000吨、雪花梅500吨、橄榄1000吨。 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噪声、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垃圾处置措施。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采取优化施工工艺、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建筑废弃物须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明管输送。运营期废水经第三方治理单位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积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依法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环境污染第三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排污企业的委托合同要求,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 3、加强生产车间通风,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包装物、果皮及其他下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如下:化学需氧量≤2.3吨/年,氨氮≤0.3吨/年。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局委托将乐县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
2 |
芒果干、半梅、雪花梅等蜜饯果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将环审表〔2017〕24号 |
2017-11-20 |
福建心怀蜜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由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芒果干、半梅、雪花梅等蜜饯果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区,占地面积33亩,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年产芒果干500吨、半梅1000吨、雪花梅500吨。 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噪声、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垃圾处置措施。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采取优化施工工艺、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建筑废弃物须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明管输送。运营期废水经第三方治理单位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积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依法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环境污染第三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排污企业的委托合同要求,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 3、加强生产车间通风,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包装物、果皮及其他下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如下:化学需氧量≤1.8吨/年,氨氮≤0.2吨/年。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局委托将乐县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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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芒果干、半梅、雪花梅等蜜饯果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将环审表〔2017〕25号 |
2017-11-20 |
将乐玉井坊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由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芒果干、半梅、雪花梅等蜜饯果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区,占地面积33亩,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年产芒果干500吨、半梅800吨、雪花梅700吨。 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噪声、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垃圾处置措施。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采取优化施工工艺、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建筑废弃物须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明管输送。运营期废水经第三方治理单位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积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依法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环境污染第三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排污企业的委托合同要求,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 3、加强生产车间通风,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包装物、果皮及其他下角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如下:化学需氧量≤1.9吨/年,氨氮≤0.3吨/年。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局委托将乐县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