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乡镇 > 水南镇 > 通知公告

水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2014-04-02 12:24     来源:水南镇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遏制我镇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推进构建宜居环境,建设美丽水南,保障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7号)和《中共将乐县委办公室、www.36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乐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将委办〔2014〕1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我镇“两违”行为,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三年综合治理期间,每年拆除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积极稳妥、强力推进、逐步化解历史遗留“两违”问题,切实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三年综合治理,“两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基本解决历史遗留“两违”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镇面貌明显改观。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全镇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包括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施等。
  (二)治理重点。治理工作要抓好“五重点”:违法占用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交通干线两侧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城区一类、二类规划控制区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实施“六先拆”: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三边三节点”(即山边、路边、水边;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整治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拆除。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20日前)
  制定“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全镇“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加大“两违”行为危害性宣传力度,同时,充分发动镇、村(社区)干部群众,提高自觉参与“两违”整治积极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以村(社区)为单位,在管辖区内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进行核实、取证和认定,建立“一违一档”台账,全面掌握“两违”实施主体、发生时间、数量、面积等,并将认定情况分类别报县“两违”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重点摸排核实以下几种违法对象:
  1.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他人房产擅自翻建用于非法出租出售的违法违章建筑。
  2.一类规划控制区内擅自翻建旧宅,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行为。
  3.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4.侵占道路、公共通道、公共场所及绿地等基础设施,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对规划用地性质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违章建筑。
  5.未经批准或超出审批使用期限未补办延期手续的户外广告设施、严重影响市容观瞻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
  6、南部新区重点项目征地红线内突击抢建、强建的建筑物。7、其他违法建房行为。
  (三)自行整改阶段(3月31日至4月30日)
  1.4月10日前,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应主动到相关执法部门接受处理,并在4月3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2.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是单位和集体的,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是个人的,由镇和挂钩村、社区开展联建联创活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划片包干、落实专人、分组上门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督促动员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划片包干责任分解详见《中共将乐县委办公室、www.36365.com办公室关于县直单位挂钩社区清理整治城区”两违”工作的通知》(将委办〔2010〕54号)。
  3.当事人在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后,应及时向县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申请备案,由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派人到现场核实确认。凡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拆除“两违”建筑的,免予行政处罚。
  (四)依法处理阶段(4月30日至12月31日)
  根据调查摸底核实情况,按照先易后难,集中力量实施拆除,对“两违”实施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对不按规定时限自纠“两违”行为的党员干部、为“两违”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同时列出“六先拆”对象并在媒体曝光,形成高压态势,以强拆带动自拆,以点带面,滚动推进。
  (五)深入推进阶段(2015年—2016年)
  及时总结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全面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分阶段、分层次查找、处理遗漏、遗留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镇成立“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两违”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镇建设所和水南国土资源所要牵头负责日常工作,收集分类“两违”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加强与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的联络,配合执法大队办理“两违”案件;镇纪委要做好“两违”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考核,督促党员干部对“两违”行为进行自纠,出台党员、干部参与“两违”案件处理的若干意见,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按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城关派出所为治理“两违”案件保驾护航。各村(社区)要深入调查“两违”实施主体的详细情况,做好“两违”综合治理政策的宣传动员工作,及时发现制止“两违”行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加强与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城监大队、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消防大队、人行、供电公司、自来水厂、供气部门、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密切沟通,积极取得部门支持,从生产、生活等方面制约“两违”行为。当前要把推动“两违”治理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好的作风、明的责任、严的纪律、强的声势,赢得群众理解支持,促进“两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分类治理。以“五重点、六先拆”为着力点,加大对城区一类、二类规划控制区等重点区域的“两违”综合治理力度,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先摸底后整治,先重点后一般,先干部后群众,先教育后执法)处置方案,逐步消化违建存量,疏堵兼顾,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依托电视、广播、电子屏幕、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公布拆违情况,加大“两违”案例查处的曝光力度,为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四)完善机制,源头防范。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绩效纳入村(社区)年终综合考评,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违建进行日常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制度。县国土、建设等执法部门会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巡查,应用数字城管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查处新增“两违”行为,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确保“两违”零增长。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形成群众有效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抓好督查,严格考核。镇领导小组要制定考核督查办法,形成月通报、季例会、半年总结、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对属“六先拆”范围的违法建筑,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在规定时间内要做到自行拆除,并在每月要将专项治理实施进展情况报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汇总,县政府将定期组织通报。
  
  附件:水南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将乐县水南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1日


  附件:
  水南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裔顺 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谢贤斌 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陶林寿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翁建清 镇政府副镇长
        朱叮福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陶新荣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光梅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陈晓斌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张旭祥 镇建设所所长、金华社区工作队长
        朱建辉 水南国土资源所所长
        谢光辉 城关派出所所长
        陈 将 城郊工商所所长
        陈 彦 城关卫生院院长
        廖水清 镇纪委副书记、水南村工作队长
        车立成 镇综治办主任、渡头村工作队长
        汤怀刚 乾滩村工作队长
        杨 华 溪南村工作队长
        车德维 三班村工作队长
        张光亮 新兴村工作队长
        卢民舟 银华社区工作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建设所,办公室主任由张旭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朱建辉担任。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